关于举办东莞、中山、江门、汕尾四市2022年第一期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2-05-18 广东劳动学会 588

粤劳学〔2022〕0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者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的要求,受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广东劳动学会拟于2022年6月线上举办东莞、中山、江门、汕尾四市2022年第一期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和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介绍和工作要求;

(二)广东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政策和相关规定解读;

(三)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实务工作和典型违规事件处置方法;

(四)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考核。

二、报名条件

质量督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国家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等基本素质;

(二)从事人才评价行政或技术管理工作,或从事过1年以上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实施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能胜任质量督导工作。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请参加本次督导员培训班的学员在2022年5月18日至25日期间实名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ssologin/login),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所在地市发布的督导员培训计划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地市督导员。报名和资格审核均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请缴纳培训费用。

(二)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后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带以下资料于5月28日前自行或经所在地市汇总后邮寄到学会。收件信息:广东劳动学会,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601室,张老师18819266198。邮寄资料如下:

1.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工作证明(单位盖章)(附件1)。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6月6日至7日

五、考核方式

质量督导人员的考核采取线上开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80分为合格。

经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以上地市按要求颁发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三年。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每人400元。只受理转账业务,不支持刷卡。

转账账号:4400 1400 1130 5003 3982

账户名称:广东劳动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请于5月28日前完成汇款,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注明:姓名+地区+督导员培训费(例:张三东莞督导员培训费)。

(二)已完成报名并缴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次培训考核的,不予退费。

七、注意事项

(一)请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报名,额满即止,逾期不候。

(二)办证相片从网上报名的个人基本信息中进行采集,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三)请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学员,于5月28日前实名申请加入东莞、中山、江门、汕尾四市2022年第一期技能人才评价督导员培训班群(QQ群号577568426),以便统筹分班安排线上学习。逾期不入群者,视为放弃本期督导员培训。经群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QQ群。

(四)在当前疫情防控新常态下,请参训学员严格按照其所在地区及街道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本人防疫工作,从严从紧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咨询报名及会务事项请联系广东劳动学会黄小华,联系电话:020-83545252、13556119528,廖辉来,联系电话020-22810603、13726756749。

 

附件:1.工作证明

           2.督导员培训班课程表

 

                              广东劳动学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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