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第一期广东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5-11 广东劳动学会 688

粤劳学〔2022〕0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6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劳动学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函》(粤技服〔2021〕129号)的要求,广东劳动学会向全省开展2022年第一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和地点

(一)认定时间:(详情见附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5月29日;

2.劳动关系协调员:6月18日;

(二)认定地点:广州市。

二、申报条件

按照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4。

四、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xgdldxh.jndj.ks.zjyun.org。考生报名请选取广东劳动学会报考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递交相关纸质资料至广东劳动学会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请于考前7天在报名网址上打印准考证。

(二)认定考点选定、考场编排由广东劳动学会负责,具体认定地点、考场编排将在考前7天在准考证上列明。

(三)认定全部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进行。

五、认定材料申报工作

(一)线上提交:考生在报名系统依据申报条件,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个人电子白底免冠证件照(彩色)、相对应的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报告)、工作经验证明文件(附件6,打印签名)、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的电子扫描文档,提交报名后下载系统生成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5,打印、手填信息及签字)上传到相应位置。

(二)纸质递交:审核通过后,正考考生按照通知文件报考要求,递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原件)、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至广东劳动学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606室张老师(020-83546424)。

六、加强认定规范管理,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认定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七、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劳动学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八、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新常态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人社、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省和当地防疫部门公布的防疫措施,切实认真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二)各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按照省、市防疫要求贯彻落实,注重防疫细节,安全从容应考。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0-83566469、020-83546424;

投诉电话:020-83559460。

 

附件:

1.2022年第一期广东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安排

2.广东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3.广东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考教材

4.广东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6.工作年限证明

广东劳动学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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