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2020-04-24 广东劳动学会 331

粤劳学〔2020〕003号

各有关单位: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为进一步推进经济师高质量培训,我会拟举办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工商管理方向)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两门课程:

经济基础知识标准课程:

1、经济学基础(公共科目);2、财政;3、货币与金融;4、统计;5、会计;6、法律

专业知识与实务课程(二选一):

1、人力资源;2、工商管理;

二、培训师资

全部课程由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权威老师进行授课,专业的团队对课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三、培训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料

请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3199976470@qq.com进行资料初审。

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

2.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大小为30至40KB,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

3.从事经济师(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年限证明。

五、缴费方式与资料审核复审

培训费、教材资料费、报考费合计:3680元/人。

请于7月20日前完成报名及缴费,汇款时请注明汇款用途:姓名+级别+经济师培训费(例:张三中级经济师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劳动学会;

账号:4400140011305003398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六、联系方式

培训单位:广东劳动学会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610室

联系人员:

卢老师电话:22810603,15914372876(微信同号)。

林老师电话:22810602,13168837892(微信同号)。

七、培训和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6月份前采取线上培训方式,6月后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课程安排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11月22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按照考试文件来执行)

八、考试形式

上机考试(考试2科,全部为选择题)

九、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两年内通过有效,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课程两个科目在两年之内各满足84分(140分制)即可获得证书。

十、培训证书

考试合格,考后资格复核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十一、证书优势

1、职称认定与加薪利器:企事业单位员工持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中级职称的待遇、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副高级职称的待遇;

2、入户广州: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40周岁内获得中级经济师职称,可入户广州,40周岁以上考取本职称可作为积分入户。

附件: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申报条件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表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从事相关职业工作简历表模板



广东劳动学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申报条件


(一)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相关专业指: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民航、铁路、水路、公路)、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


附件2

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表


考生类型:  档案号:  报名地市: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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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    期:


附件4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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