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广东劳动学会第二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的通知

2023-12-29 广东劳动学会 886

粤劳学〔2023〕0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队伍建设,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广东劳动学会决定对外公开遴选第二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业(工种)范围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职业指导师。

(四)职业培训师。

(五)政务服务办事员。

二、专家的工作职责

(一)研究职业动态及能力建设需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评价试题开发、教材开发等工作。

(二)参与职业技能评价的有关培训和评审工作。

(三)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大赛提供技术指导、命题、裁判等服务。

(四)参与研讨、制定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五)参与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及宣传等活动。

(六)承担广东劳动学会委托的其它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

三、遴选对象

(一)企业专家。龙头企业(用人单位)培训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工会部门负责人。

(二)院校专家。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高校等负责人、学科或专业带头人等。

(三)行业专家。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机构负责人以及社会上公认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

四、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有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相关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关心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指导训练团队能力;

(四)有意愿独立参加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相关工作,有时间和精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广东劳动学会的监督管理;

(五)获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高层次领军人才等荣誉奖项者优先遴选。

五、申报材料

(一)、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推荐表(需提交个人签名、单位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

(二)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JPG格式,以“姓名”命名);

(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填写《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推荐表》(见附件),连同以上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gdldxhpjzx@163.com)。学会将结合实际情况,择优遴选聘用。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3516691

 

附件: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推荐表

 

                               广东劳动学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推荐表.zip

关于遴选广东劳动学会第二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家的通知12.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