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劳动关系管理创新

2020-04-03 董福荣 423

去年年底以来,面对我国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在习近平主席的领导下,集全国力量进行救治,到目前为止,虽然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次突发公共事件,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人们的生活等方方面面带来了重大影响。当下,人们在防止疫情的同时,企业也在复工复产,努力完成2020年经济发展目标。而企业的复工复产就必须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企业怎样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和平台,既要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又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构建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是许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众所周知,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履行劳动合同,而在突发公共事件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如下现象:招聘普遍采取视频面试,劳动合同网签,一些工作只要可能就采取远程办公,劳动者自主工作的时间大大增加,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联系也只能通过视频、钉钉、微信、QQ、电话等进行,与之相适应,也出现了许多矛盾或问题:劳动者工作与疫情防控之间如何处理得当,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停工停产,现在复工复产企业效益不佳与劳动者收益下降怎样解决,远程办公怎样进行有效管理,员工的积极性怎样才能调动起来,等等,基于此,考虑到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工作生活需要,企业有必要构建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即构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首先,企业充分授权。无论是远程办公,还是现场工作,都尽可能对员工授权和放权,使其在最大可能的时间和空间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服务和创造价值。当然,授权的前提是相信员工,鼓励和支持员工工作,促进身心健康。在放权和授权的同时,要形成一种比较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样的授权和放权才会有效,才会使员工充满信心和干劲。

其次,实施柔性管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企业就是要把制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一方面,企业要以正激励为主,鼓励员工工作,调动员工积极性,另一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就是尊重员工、关心员工,不仅关心员工的物质生活需要,还要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通过走访、日常工作和调查等了解员工所需,尽最大可能满足员工的需要。使之感到企业的温暖和关爱,这样做的结果会大大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

再次,构建利益共同体。企业通过工会或者直接与员工集体协商,让他们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暂时的,待企业有利润或者效益好则与员工一起分享企业的成果,为了促使员工充分信任企业,此时可把利润分享这种分配形式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做就有可能会形成一种机制,即员工愿意工作,领导放心工作,企业效益提升的局面。

 

 

董福荣 广东财经大学教授

    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