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双方齐努力 协商一致赢未来——疫情延期复工之劳动关系解惑

2020-04-03 李会华 435

背景:疫情对复工严重影响

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务院于1月26日发文延长假期至2月2日;其后广东省政府于1月28日发文复工日为2月10日(特定企业除外);此后,各地对复工出台了具体要求。

时至今天,我们国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在走向结束。但,武汉还没解封,湖北除武汉以外的地方的人员出省仍有相关限制。广东,是湖北籍人外出工作的主要省份之一,仅在广州海珠区工作的湖北籍人员就还有17.4万未返回(数据截止至3月12日,来源:《生活报》2020年3月12日),严重影响相关产业链的运转。

问题:复工延迟带来的问题

春节后原计划的复工时间受到不断的调整,向后延期,对于企业而言,在影响现金流的情况下,还带来了诸多劳动关系的问题:2月工资如何计?滞留湖北没能回来的员工如何安排?员工要在家照顾未开学的孩子怎么安排工作?担心被感染而不愿来办公室上班的员工怎么办?在家办公的薪酬如何计?……

原本应是春节后喜庆开工的场景,转为了一连串的问题开场。

2月8日晚,网上传出了老乡鸡老板撕了员工自愿在疫情期间不拿薪的请愿信的视频。

2月10日,媒体热报:新潮传媒开工的第一天就裁员了500人。

而在2月21日,“云南某企业CEO骂HRD的邮件”引起了非常高的关注度。这封邮件中,我们似乎看到了双方颇为对立的情绪。

思考:劳动关系的原点

面对当下的压力,不同企业的处理各不相同。相信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理由。但究竟如何处理才更合适呢?我们先一起来看看劳动关系是基于什么背景产生的呢?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首先要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用人单位中,最常见的一种形态就是企业。企业最初是由一个或者几个股东成立的,当股东忙不过来的时候,要找更多的人来帮手,让企业有更多的利润、更好的发展;而劳动力市场上也正好有劳动者需要工作养家糊口谋发展。那些帮手的人,就同企业形成了劳动关系。

由此来看,劳动关系的形成是因为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需要对方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关系。因此,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基于合作而产生的一种合作关系,不是对立或对抗关系。这是劳动关系的原点,用现在流行的话讲,是“初心”。  

既然初心是合作关系,那么,应对疫情带来的困难与矛盾,双方更应多理解、多协商,少一些对立或对抗。

方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资双方要做到多理解、多协商,需要有和谐的劳动关系氛围。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来解决劳动争议或分歧呢?我们从劳资双方分开来谈。

我们先从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一方来看。

企业作为劳动关系中的一方法律主体,首先要守法,这是底线,是刚性要求。比如,1月27日(正月初三)是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不可以调休。

其次,企业可以从管理方面积极推进以解决部分问题。比如,非特定企业可以安排在2月3日-7日值班的员工调休。

最后,我们认为,企业可以基于其良好的企业文化,在这个非常时期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度难关,协商在家办公、轮岗或向员工支付较低的薪酬。实际上有部分企业就是这样操作的,如我们看到“木屋烧烤”的员工响应号召,有76%的员工自愿工资减半来应对当下的困难。这种与员工协商的方式,就是《劳动合同法》上所说的“协商一致”的一种实现方式。

接下来,我们再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一方来说。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首先也要守法。比如,不能因为担心被感染就拒绝回企业工作,因为企业可认定此行为为旷工,而依据劳动规章制度处理。

其次,我们认为,如果劳动者不顾实际情况而只是强调“依法”处理,带来的后果可能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因为法律法规的规定往往是滞后的,而且有一些问题法律法规政策没有规定或不明确;劳动关系的双方对相关问题理解不一致的时候,容易产生劳动争议,严重的情况下,会撕裂双方的关系。

在 “原点”是合作关系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在双方对于相关问题理解不一致时,尽量多协商,求同存异。双方协商能达到怎样的程度,依赖于企业此前构建的企业文化。如前面所提“木屋烧烤”76%的员工自愿工资减半、老乡鸡的部分人愿意在疫情期无薪等情形,显然不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也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规定或管理层要求得来的结果,而是这些企业过往构建的企业文化造就的。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文化建设很重要,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点,是劳动关系管理的上线。

有了好的企业文化,我们相信企业在面对本文开头提到的“员工要在家看护子女,怎么发工资?在家办公的薪酬如何计?”等问题时,就有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可能性了。且,或还可以得到员工全力的支持,企业的发展会有更宽广的未来。

因此,我们总结以上之表述为:“法律是底线,文化是上线,协商一致可无限”。这里的无限不是突破底限,而是说协商一致可以创造更多可能,促成更多共赢。

展望:多方携手,共创共赢

面对疫情,劳动关系三方中的政府出台了很多的规定与政策,包括发放稳岗补贴、减免社保、制订各类暖企政策等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于劳动关系,在法规规章等之外,政府亦出台了许多指导性文件与解读,划分或厘清了疫情期间的诸多责任界限,如指导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通过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指导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等。

面对疫情,企业在充分运用好政府出台的各项暖企政策的同时,如能与劳动者共同回到劳动关系的原点,回到初心——双方是因为要合作而走到一起来的,相信双方大多数的矛盾处理都能协商一致解决。而如果双方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枉顾对方面临的困境,则会产生更多的矛盾,面临更困难的未来。双方如能在守法的同时,从发展共赢的角度来寻求解决之道,一定可以创建一个和谐共赢的局面。

祝劳动关系双方能携手同行,打赢这场战“疫”,共同努力创建一个共赢的未来。

 

                               

李会华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联席合伙人

    广东劳动学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