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会员享有下列服务:
(一)学会会员牌匾或证书颁发服务;
(二)学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服务;
(三)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文件资料汇编服务;
(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五)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指导服务;
(六)劳资纠纷和争议处理调解服务;
(七)考察、培训、走访等组织服务;
(八)学术研究、诚信守法、和谐企业等评审服务;
(九)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评价认证服务;
(十)大赛、竞赛、论坛等冠名合作服务。
注:以上会员服务,根据会员单位的不同类别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