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学〔2022〕0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劳动学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函》(粤技服〔2021〕129号)的要求,广东劳动学会定于2022年9月向全省组织开展第三期职业指导员技能等级新考认定工作。具体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和报名时间
(一)认定技能等级:职业指导员(高级技师/技能等级1级、技师/技能等级2级)
(二)认定时间:9月18日;
综合评审论文提交时间:9月11日。
(三)网上报名时间:8月29日至9月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指导员(2005年版)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4。
四、认定组织实施
(一)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xgdldxh.jndj.ks.zjyun.org/login 。考生报名采取个人自主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缴费成功后,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请于考前7天在报名网址上打印准考证。
(二)认定考点选定、考场编排由广东劳动学会负责,本期认定安排在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6楼(广东劳动学会),具体考场编排将在考前7天在准考证上列明。
(三)认定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科目以论文提交方式开展。
五、认定材料申报工作
(一)线上提交:考生在报名系统依据申报条件,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对应的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报告)、工作经验证明文件(附件5,打印签名)、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打印签名)等原件的电子扫描文档,提交报名后下载系统生成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并打印、手填信息及签字后上传到相应位置。
(二)纸质递交:审核通过后,考生按照文件报考资料要求,递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原件)、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至广东劳动学会。
六、加强认定规范管理,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广东省职业指导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附件2)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认定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七、证书管理
(一)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劳动学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虑到疫情防控的要求,广东劳动学会按照考生报名信息上的通讯地址邮寄证书(邮费到付),不接受考生个人现场申领。
八、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新常态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人社、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省和当地防疫部门公布的防疫措施,切实认真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二)各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按照省、市防疫要求贯彻落实,注重防疫细节,安全从容应考。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0-83566469;投诉电话:020-83561417。
附件:1.2022年第三期广东省职业指导员技能等级认定安排
2.2022年广东省职业指导员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3.2022年广东省职业指导员技能等级认定参考教材
4.2022年广东省职业指导员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5.工作年限证明
6.个人诚信承诺书
广东劳动学会
2022年6月10日
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期广东省职业指导员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