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机构的通知

2021-09-23 广东劳动学会 225

粤劳学〔2021〕016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7月,广东劳动学会获批成为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为职业指导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认定等级包括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四个级别。为了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有关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广东劳动学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须在广东省内依法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合法从事办学或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资格,并满足以下任一资质要求:

(一)属于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办学许可审批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学校,已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该许可仍在合法有效期内。

(二)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已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该许可仍在合法有效期内,且办学类型必须包括相对应的职业(工种)。

(三)其他机构:经学会审批同意并授权的。

二、备案流程

机构的申请和审核均在线上完成(网址:www.12333.org),填报前请在线详细阅读《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一)资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机构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

(二)受理审核。学会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后请按要求打印材料并按学会地址邮寄。

(三)名单公布。学会原则上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布备案机构名单。名单实行动态调整。

三、其他事项

审核通过的备案机构,有效期1年,机构完成初次备案后,除变更备案外,每年须完成1次延续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炜均   020-83566469、13049665664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601室

 

附件: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机构备案流程

 

                               广东劳动学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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