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记者 樊瑞)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信永中和集团总裁宋朝学向央广网记者介绍,现有财税制度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一些地方的财税政策依然存在“地方保护”特征,一些地方财税奖补政策“奖大不奖小”, 呈现对超大规模公司或国企的偏好,对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缺乏服务支持,产生明显“挤出效应”,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
他建议从顶层构架上对我国税收优惠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包括进一步规范优惠政策的制定出台,协调各级发展目标,抑制冲动型政策,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导向,全面梳理和规范税收优惠体系等。
国务院在2015年颁布的《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中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宋朝学认为,由于现有税收优惠无法替代原有奖补政策效能,导致变相的各类奖补现象依然存在。他建议,从顶层构架上对我国税收优惠体系进行全面优化和调整。
他建议进一步规范优惠政策的制定出台。严格落实通过法律制度明确优惠政策制定权限,凡当由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批准,严格限制各地新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返还政策,重点研究出台引导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宋朝学指出,优惠政策的出台时应当明确规定时限并设置效果预期。建立机制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价,评估政策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及时调整有关政策使其更适应客观发展要求。
宋朝学建议协调各级发展目标,抑制冲动型政策。中央政府应牢牢掌握我国改革的总方向,根据改革需要不断调整基本制度安排,站在全局的角度促进实现各地综合协调、可持续发展。兼顾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实现中央调控目标、地方发展目标、国家整体协调相统一,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同时,应及时了解各区域的政治、经济信息现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冲动地给予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也要肯定地方政府先进性的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经验,扩大制度创新的边际收益。
他提出,建议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导向。“回归到根据各地特点针对重点行业出台鼓励措施的初衷,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对区域的合作,重点致力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宋朝学表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重点行业普惠性优惠的基础上,适度倾斜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助力各类主体均衡发展。对基础性税收优惠保持长期稳定,对国家重点发展和鼓励的行业,如新能源、新材料、芯片、机器人、AI等单独研究出台符合行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按5年时间左右为一期保证政策基本稳定,开展到期政策绩效评估“回头看”,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政策是否延续调整。
宋朝学建议全面梳理和规范税收优惠体系。合理评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率,对在部分政策调节领域,如果货币、市场等政策更具有效率,则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应逐步淡出,如针对初创型企业应当重点扶持其市场能力,而非税收减免。建议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针对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反映突出的税种,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要求进行规范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