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学﹝2025﹞001号
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要求,现公布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一、二级)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科目的论文题目及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定方式
撰写论文及口头答辩。
二、认定流程
(一)撰写论文
根据个人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在本通知公布的对应等级综合评审论文题目要求(见附件1、2)撰写论文。
(二)提交论文
1. 报送要求:报送论文纸质版一式五份(格式详见附件3);报送论文电子版一份(邮件名称和正文文件命名的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2. 报送时间:
2025年4月考期:2025年4月6日前提交职业培训师(一、二级)综合评审论文;
2025年6月考期:2025年6月1日前职业指导师(一、二级)综合评审论文;
2025年10月考期:2025年10月12日前职业培训师(一、二级)综合评审论文;
2025年11月考期:2025年11月2日前职业指导师(一、二级)综合评审论文;
逾期视为缺考。
3. 报送方式:请将论文纸质版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6楼606,黄老师,020-83559842;电子版发至邮箱:gdldxhpjzx@163.com。
(三)口头答辩
申报职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一级、二级)技能等级认定考生所提交论文须经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后,由我学会通知参加口头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评审成绩不单独发布,将与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成绩由我学会统一公布。
三、联系电话:黄老师020-83559842
罗老师020-83561417
附件:
1.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论文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2.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培训师(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论文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3.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指导师(一级/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论文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4.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指导师(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论文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5.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培训师(一、二级)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论文文件袋、封面、撰写格式
广东劳动学会
2025年1月14日
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劳动学会职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一、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