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学〔2024〕0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指引》(粤技服〔2021〕149号)的要求,受广东省南方技师学院、中山市技师学院、珠海市技师学院、揭阳技师学院委托,广东劳动学会拟于2024年11月(线上)举办院校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
高级考评员:电工、铣工(数控铣工)、车工(数控车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电子商务师(网商)、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化学检验员、中式烹调师、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西式面点师、智能楼宇管理员、模具工(注射模)、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15个职业(工种)。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和省有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法规;
(二)考评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要求和违纪处理等;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管理规定;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流程规范及考评工作注意事项;
(五)实操科目考核要求、现场考评技术以及考核过程的注意事项;
(六)综合评审科目考核要求、直播线上模拟实操演练考核及专家点评。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高级考评员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廉洁自律,秉公执考,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
2.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
3.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已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经验。
所有报名学员资格均由广东劳动学会负责初审,所属院校负责终审。
四、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2024年11月8至10日
(二)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开班的培训须知。
五、考核安排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统一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公共知识(含职业道德、政策法规);
(二)专业技能实操模拟考评(成绩登记表需本人签到)。
以上两部分均达到60分或以上为合格,不设补考。
六、考评人员证卡
参加高级考评员培训并通过考核的,由所属院校负责监制并发放证卡。考评人员证卡由所属院校加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章后发放使用,作为今后所属院校社会评价的考评资格凭证。
七、收费标准
(一)高级考评员培训费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卡办理费)。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3日前将培训费汇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广东劳动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账 号:44001400113050033982
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注明:姓名+工种名称+社评高级考评员(例:张三电工社评高级考评员)
(二)已完成报名缴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次培训的,一律视为缺席,下次报名时须重新缴费。
八、报名流程
(一)10月23日至11月3日,请参训学员送审报名材料,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本次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601室,廖老师,13726756749。报名材料如下:
1.《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推荐表》(附件1);
2.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证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或学历证复印件;
5.免冠小一寸白底彩照2张;
6.考评员证卡正反面复印件。
(二)11月3日前,学会同步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参训学员;
(三)11月3日前,请通过学会审核并缴费的学员,按实名+工种申请加入(社评)2024下半年我省部分院校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QQ群(群号:733283008),以便统筹分班安排培训学习,逾期不入群者,视为放弃本期高级考评员培训。经群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方可入群。
九、注意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在指定时间,做好线上线下签到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参训学员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和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方便日后考评工作派遣联系。
(三)为保证培训质量,如单一工种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开班。
(四)培训期间,请参训学员遵守培训管理制度。
(五)报名事项及会务事项请联系广东劳动学会廖辉来020-22810603,13726756749;黄小华020-83545252、13556119528。
附件:1.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推荐表
2.院校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社评)
3.高级考评员培训班课程安排
4.培训管理制度
广东劳动学会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举办2024下半年我省部分院校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