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8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3月4日下午,由广东劳动学会主办,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主题为:“新计生政策下女员工权益保障及其劳动争议处理”的企业高管交流会在广州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企业高管交流会由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广东财经大学董福荣教授主持。董教授代表广东劳动学会感谢各位企业高管在百忙之中莅临本次交流会,董教授着重介绍了广东动学会由广东省人社厅直接领导,自1982年成立以来,广东劳动学会本着为会员服务为宗旨,以宣传党和政府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在新的一年,广东劳动学会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为会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希望大家持续关注和支持广东劳动学会,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肇文律师代表承办单位向各位企业高管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广东劳动学会搭建此次企业高管交流平台表示感谢。王律师希望在广东劳动学会的引领下,各位高管能够进行相互交流,对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也祝愿大家能够在此次企业高管新年座谈会中学习到新知识,结交到新朋友,在后续的活动中加强沟通与联系。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肇文律师作了“新计生政策下女员工权益保障及其劳动争议处理”主题分享。王律师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修订条款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丰富的案例向与会嘉宾做了详细的阐释。王律师指出,女性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女性担负着人口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双重责任,如何平衡生育与职业的冲突关系,一直是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随着“二孩”政策和“三孩”政策的相继出台,法律和政策全面支持适龄期女性生育,但新生人口总数并没有达到预期高峰。究其原因之一是女职工的权益并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对于员工的管理问题,公司可事先制定内容合法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等,明确员工包括“三期”女职工的违纪情形、岗位调整及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依法行使企业自主管理权。
在热烈的气氛中,与会人员介绍了各自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营业务,并就女职工权益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地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女性职工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对于处于“三期”(“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时段内的女职工。公司的愿景是追求业绩增长,与女员工保障要求存在矛盾。站在企业存续时间的长河上,劳资纠纷虽然无法完全规避,但企业管理者应当更加注重劳动用工风险管理,尽可能减少劳资纠纷为佳。
广东劳动学会副秘书长李育洪先生作活动总结,他指出,女员工权益保障及其劳动争议处理不仅是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更是企业亟需解决的难题,企业高管应该倍加重视劳资风险防范。最后,李育洪副秘书长向与会嘉宾简要介绍广东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拥有一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能够免费为会员单位及劳动者提供一站式“阳光调解”服务,广东劳动学会后续也会继续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企业高管交流会,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
莅临本次企业高管新年座谈会的领导与高管包括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肇文先生,东莞瀚森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徐诗杰先生,广州为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张鸿海先生,广州快职培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金非先生,广州市悦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浩成先生,广东康弘广告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涛先生,广东宜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谭峰先生,迈波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建平先生,澳门国际银行经理张自强先生,广州赢律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高级分析师游长安先生,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彭瑞淑女士等。
广东劳动学会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也参与了此次企业高管交流会,它们分别是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广东财经大学董福荣教授,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正喜教授,广东劳动学会副秘书长兼会员部主任李育洪先生,广东劳动学会会员部黄弘祖先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