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通道】于文明委员: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和特点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

2021-03-18 广东劳动学会 26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国家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在提案中提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来,对促进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体系尚未形成。

就此,于文明建议,需要建立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一是,与现行中药注册、监管、市场管理等关联起来,整体统筹,持续优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体系,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机衔接;二是,建立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法律制度,将中医药传统知识所有权、使用、管理、传承等纳入专门法律的框架下;三是,建议加强制度创新,突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框架的惯性思维,建立起符合中医药规律和特点、能够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